【投訴法官】3宗涉反修例案裁判官被投訴不成立 張舉能同意其中一裁判官犯錯促反省
發布時間: 2022/07/26 16:43
公眾早前就裁判官香淑嫻、吳重儀及鄭紀航處理3宗反修例案件時立場偏頗等作出投訴。司法機構今(26日)公布調查結果,指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考慮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及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的建議後,認為全部投訴均不成立。惟張舉能同意吳犯下嚴重錯誤,總裁判官應嚴詞提醒就處理本案的手法作出反省,避免日後重犯。
2019年11月多區有人堵路,29歲小學男教師被指於上水駕車時慢駛,及後涉腳踢警員腹部,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罪成,被判囚9周,上訴被駁回。
審理此案的裁判官吳重儀被投訴立場偏頗及偏幫警察,即使案中警員的證詞出現矛盾,卻裁定警員誠實可信,並接納證詞。同時吳又被投訴對被告存有嚴重偏見,以致下令索取精神科報告,並將被告還押小欖。
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指,雖然針對吳的投訴不成立,但吳在履行判刑這項職能時,犯下嚴重錯誤。專責法官小組建議總裁判官有必要嚴詞提醒吳,就處理上述案件的手法作出反省,避免日後重犯。
專責法官小組又認為,吳受其固有但錯誤的看法所誤導,認為被告想法荒唐,故懷疑被告精神狀況,影響所作的判決,故吳將被告還押小欖顯然是錯誤行使司法權力,亦必定對被告構成沉重的壓力。
另案涉及60歲男司機被指於2020年1月,在中環遮打花園襲警,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襲警罪成,判監1個月,上訴被駁回。
審理本案的裁判官香淑嫻被投訴缺乏耐性及立場偏頗,並不耐煩地回應「咁法庭接納佢呀嘛」。專責法官小組認為相關投訴不成立,指「咁法庭接納佢呀嘛」這句話,意思是法庭已就案件作出事實裁斷,接納控方的證供。
專責法官小組又指,法庭錄音顯示香與辯方討論時的語調平和有禮,亦容許辯方作求情陳詞,未有流露不耐煩的態度,亦未有打斷辯方發言。
另一宗案件發生於2019年11月,21歲科大生被指於校長史維出席論壇期間,於科大內襲擊1名內地生,經審訊後被裁定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被判監9個月2星期,上訴得直,推翻原審定罪。
審理本案的裁判官鄭紀航被投訴對被告存有偏頗,而錯誤將被告定罪及作不合理判罰。專責法官小組認為相關投訴不成立,指原訟庭法官就被告上訴頒下的判詞提及,不同意鄭於考慮的方向和過程中犯了任何法律錯誤。
專責法官小組又指,原訟法官亦指出案中有實質證據證明被告是襲擊者的控方案情,及鄭在審理本案時盡心仔細,沒有犯任何法律錯誤。專責法官小組留意到被告從未以鄭存有偏頗作為上訴理由,亦沒有顯示鄭因存有偏頗而將被告定罪。
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考慮專責法官小組的調查報告後,同意有關投訴不成立的結論。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考慮上述建議及報告後,認為3宗投訴均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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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梁錦麟